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二)

2016-11-09 08:41评论(0) 浏览(24)
转发文章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二) 教学目的: 1、知道一些骑车常规知识和安全知识。 2、自觉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教学过程: 骑车安全常识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力车。使用非机动车时应当具备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车,做到“十要”和“十不准”。 1、骑车“十要”:   一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闸、车铃等齐全有效。   二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三要挂好车牌照,随身携带执照。   四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行。   五要依次行驶,按规定让行。   六要集中精力,谨慎骑车。   七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望,伸手示意。   八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九要听从交警指挥,服从管理。   十要把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扶手,黑天不斜穿逆行,雨天提防行人乱窜。” 2、骑车“十不准”:   一不准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二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手中持物、打电话。   三不准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四不准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五不准扶肩并行,互相追逐,曲折行驶。   六不准牵引车辆或受其他车辆牵引。   七不准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八不准违反规定载物。   九不准未满12岁的儿童在车行道上骑车。   十不准酒醉后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分享到:
分享 转载(0)
0 喜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