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2012-06-28 01:59评论(2) 浏览(460)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学校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已认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在此也希望您增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学生的防溺水教育活动做得更扎实有效。
一、要重视对子女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提高他(她)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二、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种假期,时刻关注他(她)的去向。
三、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

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

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夏季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五、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的产生。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六、教育孩子一但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可盲目下水施救。不准不懂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危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当我们忽视它时,它离得很近;当我们重视它时,它离得很远。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孩子的明天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附: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

1.海南4天4起学生溺亡事件

2012年3月3日至6日,4天发生7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 3月3日下午,乐东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身亡。3月4日中午,临高1名小学四年级学生在水渠沟旁洗手时被水冲走,不幸溺水身亡。3月4日下午,文昌一小学六年级学生和1名幼儿到附近水库大坝玩耍,不幸溺水身亡。3月6日下午,琼中2名二年级学生到河边玩耍,不幸溺水身亡。

2.广东省茶阳镇2012年4月2号小孩溺水事件

3名大埔中学的学生在汀江茶阳镇印山背大沙坝河段游泳时,不幸沉入河中失踪。据事发现场的当地知情人介绍,溺水的3人系大埔中学初一级学生。事发河段水深至少有两三米,水流湍急,有些地方岸壁很陡峭。当天下午,天气多云干燥,有点闷热,而且恰逢清明节放假,大埔中学7名初一级学生便相约到茶阳镇大沙坝汀江里游泳。3时30分许,学生刘某和黄某先脱衣裤下水,可没游多久,两人突然沉下水中迟迟没有浮出水面。正准备下水的学生赖某见状大惊,急忙跳下河中施救,不料河水过深,他虽奋力扑游,终因体力不支,也很快被河水吞噬。

3.李细秀老人的五个孙子孙女,同时溺亡于村后的一口水塘

2012年5月6日,距江西宜春市区80余公里的一个小山村,李细秀老人在外玩耍的5个孙子孙女在水塘溺亡,只有最小的孙子生还。

4.5·6安徽铜陵大学生集体溺水事件

5月6日10时50分,有10名当地高校学生在老洲乡太阳岛附近的长江水域玩耍,其中7人在沙滩上玩耍,不幸陷进流沙,后流沙被水卷走,7名学生又被卷进漩涡,经铜陵海事处和公安部门赶到现场全力救援,2人获救,其余5人不幸溺亡。遇难的5人中有2名男生、3名女生;最小的一名遇难者18岁,其余4人刚满21岁。4名遇难者是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另一名就读于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

2012年6月9日, 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

6.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

2012年6月9日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

7.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

2012年6月9日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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