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小龟”当初是如何超过“中国兔子”的?

2016-12-15 19:43评论(0) 浏览(57)

1、“李约瑟难题”

无论在学术领域,还是在大众文化领域,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中国和欧洲做比较。比如,为何吃饭时中国人用筷子,欧洲人则用刀叉?一夫多妻制为何在中国历史上长期盛行,而欧洲长期以来实行一夫一妻制?红薯和土豆都是由欧洲殖民者在美洲发现并传播至其他地区的块茎类作物,为何中国人先前对红薯的种植和食用程度要远胜于对土豆,而欧洲人则正相反?

梅然:“欧洲小龟”当初是如何超过“中国兔子”的?

18世纪中国广州的外国商馆区

但最重要的问题仍是:在18-19世纪前的一千多年时间中,中国的经济和技术水准一直领先于欧洲,那么为何欧洲能够崛起,而英国作为其代表能第一个实现工业革命?

这也是所谓的“李约瑟难题”。以研究中国古代科技史闻名的英国学者李约瑟(Joseph Needham)博士曾问道:“为什么像伽利略、牛顿这样的伟大人物都是欧洲人,而不是中国人或印度人呢?为什么近代科学和科学革命只产生在欧洲呢?……为什么直到中世纪中国还比欧洲先进,后来却会让欧洲人占了先机呢?怎么会产生这样的转变呢?”

梅然:“欧洲小龟”当初是如何超过“中国兔子”的?

李约瑟及其巨著

欧洲是如何在这场“龟兔赛跑”中后来居上的?前文从一个特定角度给出了解释,这里再扩展一下。欧美学者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挺多。很多欧美人士不仅关注而且喜欢这个问题,原因也简单:既然欧洲崛起了,强大了,美国也是欧洲人开的花和结的果,欧美长期以来主导着世界,那总得问问:为何欧洲人能变得这么牛?正如超级大款们喜欢别人问:你是如何达到赚一个亿只是“小目标”的境界的?

2、“欧洲了不起”:“自由的基因”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大致有两个派别。

第一个派别可以称为“传统派”,或戏称“欧洲了不起”派。在其看来,欧洲之所以崛起,主要是由于欧洲本就具有其他文明不具备的独特内在气质。换言之,早先的欧洲虽然看似一穷二白,颜值平平,但其实“基因”尤其“文化基因”过硬,骨子里是美人坯子,所以一到青春期,越长越好看。甚至,欧洲崛起是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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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派”的一个代表:哈佛大学教授兰德斯(David Landes)及其著作《国富国穷》。

那么,欧洲的“基因”好在哪?

这一派别强调最多的或是,欧洲的政治专制或中央集权没那么强,有更多自由,这有助于推动欧洲的进步,首先是有助于维护产权和促进工商业发展。对此,一个注解是工业革命时代英国企业家威尔金森(John Wilkinson)的这句话:“制造业和商业总是在教会和国王干预最少的地方最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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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金森,他在1774年发明的金属切削工具被视为人类首个金属切削机器,便利了蒸汽机汽缸的加工。

比如,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本身就有此意义。在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逐渐进入了封建制时代:君主将土地分封给多个贵族,后者对君主宣誓效忠和承担义务,但在领地内拥有较大自治权,可以拥有自己的兵马,直属君主本人的军队和官僚队伍则谈不上很强。这样,由于王权不那么强,工商业者就能免受一些来自王室的盘剥;而且,由于划地而治的单个贵族或地方领主可能也不是那么强大,加之工商业者可以从某块领地迁往另一块领地,这也增加了后者与前者抗衡、周旋的资本。

而且,封建制还推动欧洲产生了有助于限制王权的议会或类似机构。君主由于自身权威较有限,所以对臣民不能一味吹胡子瞪眼,想咋就咋,否则如果下面的人抱团造反,你很可能打不过。这样,君臣之间,上下之间,不少事情得商量着办,尤其是如果君主想让臣民多交税。于是,作为磋商平台的议会或类似机构就在一些地方出现了。

再比如,中世纪欧洲的很多城市都拥有便于工商业发展的“自治权”,不像中国的古代城市长期处于皇权的绝对控制下。在中世纪初期,欧洲兵荒马乱,商业萎靡,城镇极少。但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些集市所在地逐渐发展成城市,这些城市大多是在某个领主或君主(君主其实就是一个大领主)的属地内,但后者往往不敢对这些城市过分压榨,比如:第一,如果压榨太重,商户们可能就会逃到其他领主的地盘上去谋生,下蛋的鸡就没了,这个城市也就可能衰落。第二,城市中的居民可能用武力反抗压榨,比如大家各出一些“份子钱”,找些雇佣军来给自己看场子或壮胆子,而领主单靠一己之力未必打得过。第三,君主为了抗衡地方诸侯,也想拉拢城市而非与其对抗。这样,作为领主与城市妥协的产物,不少城市都获得了自治权:城市要向领主们履行一些义务,但城市当局可以自行管理城市主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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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德意志土地上拥有自治权的“自由城市”的市徽。法兰克福、汉堡、不来梅等很多著名的德国城市在当时就是“自由城市”。

再比如,在英国,较早地就确立了“普通法”制度。其首要特点就是要参照业已存在的典型“判例”或法庭裁决来断案,而这些“判例”大多是前人留下的,甚至在几代人之前就有了。这样,如果围绕某类案子的“判例”已经作为判案标准而存在,君主本人就难以针对此类案件再“发明”新判例,也难以轻易废除既定判例,换言之难以任意修改法律。而且,在普通法法庭上,要由陪审团而非法官来判定当事人是否有罪,这样,如果法官想按国王的意志判案,也会多一分难度。

还比如,到了中世纪后期,在英国地方上出现出了一大批“乡绅”,即平民出身的地主。这些人比较接地气,与老百姓接触多,在基层有一定地位和名望,所以适合在本乡本土从事一些行政工作。他们也愿意承担一些由国王委派的工作,甚至愿意只干活不拿工资:他们觉得参与地方管理既是应尽之责,也是自身身份的体现。本来国王就囊中羞涩,雇不起那么多人,现在有人愿意光干活不拿钱,岂非大好事?这样,在英国地方上,就出现了很多由乡绅充当的从事行政和司法工作的官员,叫做“治安法官”(justice of peace),英国基层官员的骨干当时就是这批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但这些不拿工资的“治安法官”不吃国王的,不拿国王的,因此做起事来就更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气质。

暂举这些例子。

3、“欧洲了不起”:优秀“基因”还有呢

“欧洲了不起”派还强调,欧洲还有其他不少优秀“基因”,比如:第一,欧洲不是大一统的,而是分裂为多个国家,这对欧洲的崛起利大于弊。比如,分裂带来的竞争尤其军事竞争对欧洲的崛起有一系列拉动作用,多国并立有利于让民间工商业力量多一份自由和安全。(详见学术剧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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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者戴蒙德所著的畅销书《枪炮、病菌和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它强调环境和地理因素对亚欧文明尤其欧洲文明崛起的根本意义,包括对欧洲的政治分裂和竞争的促进。

第二,欧洲有着法治精神。

英国的“普通法”如前所述,就是法治精神的体现。在英国之外的欧洲大陆地区,作为当代法律一大渊源的古罗马时代的法律思想和制度即“罗马法”,后来也重新被发掘和广泛运用(这也影响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尤其是其中的“衡平法”),并被结合进天主教会制定的一系列“教会法”(canon law);与此相伴,专业性的法律从业和研究者群体也在产生并壮大,法学教育也得到了广泛开展,一套科学严谨的法学思辨体系也得以生成,通过法律路径去解决冲突也成为主导性的社会观念。这样,罗马法的复兴不仅为欧洲提供一个系统化、理性化的法律体系,也促进了法治精神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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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年左右的一个欧洲大学课堂。中世纪欧洲的大学对于法学教育具有关键意义。

第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欧洲有着科学精神。

这主要指在欧洲发生的“科学革命”。这场革命常被认为以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在1543年的发表为象征性开端,并以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在1687年的发表为象征性完成。简言之,“科学革命”可谓关于自然,关于自然与人的关系,关于“科学”的概念和体系,关于研究路径,关于研究体制,关于科学家与工程师、工匠、企业家之间关系的一系列观念革新,标志着现代科学研究的大体建立。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基于数学工具的推演和基于仪器的实验成为了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被这些方法证明或重复再现的才是科学结论。由此,科学研究与“脑洞大开”但天马行空的玄想脱钩了,与巫术、炼丹术、炼金术、占星术脱钩了,与科学知识的碎片化而非体系化状态告别了,也让发明愈发不再是“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的懵懂捣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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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学革命”作出杰出贡献的几位科学家:开普勒、哥白尼、牛顿、伽利略、笛卡尔和托勒密。

第四,欧洲人普遍信仰的基督教也有不少积极面。

比如,有人说,圣经中有对私人产权和手艺人表示肯定的言论,所以基督教会对这两者还是有起码的尊重。还有人说,基督教更多地是推动而非妨碍科学的进步,比如早期的大科学家大多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的科学研究也是建立在基督教观念之上,甚至,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偷吃禁果的圣经故事也推动了实验科学的早期发展:偷吃禁果被认为导致了人类的堕落,损害了人的认知能力,而通过实验获取知识被视为弥补人类受损心智的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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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督教与早期科学发展的关系,澳大利亚学者哈里森(Peter Harrison)的研究是代表。其两本代表作是:《人的堕落与科学的基础》《圣经、新教与自然科学的兴起》,前者细致地论证了亚当和夏娃吃禁果一说与科学的关系。

还有人说,新教的“得救预定论”强调,能够上天堂的人选其实早被“内定”了,于是,虔诚的新教徒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名单”上,但由于希望或相信我应该是在“名单”上,或者有资格在“名单”上,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端正自己的言行,从而表现出一系列有助于工商业和科技发展的美德,比如节俭、勤奋、诚信、珍惜时间。还有人说,新教强调,对圣经的解释不能由教会说了算,每个基督徒都应该能自行阅读和理解圣经,而这既有助于促进思想独立和精神自由,也有助于促进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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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教如何催生了有助资本主义发展的价值观,最有名的著述当属德国学者韦伯(Max Weber)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第五,欧洲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也很不错。

比如,欧洲妇女的婚龄普遍较晚,这有助于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再比如,在欧洲,不仅君主的位子和贵族的爵位是由长子继承(这点与中国类似),平民阶层中也盛行由长子继承主要或全部家业,而不是像中国老百姓那样常常将家产平均分给几个儿子,而欧洲式的“长子通吃”有明显好处,如果搞中国式分家,原来的大商号就变成几家小商号了,而就抗风险能力、就投资力度、就拉动经济而言,小店铺哪能与大企业比呢?而且,如果百姓家的二儿子、三儿子、小儿子知道将来家产基本都是大哥的,他们也不得不去打拼,无论是去当兵,去经商,还是先当“学霸”然后再当官、治学或进教会,或是坐着船到海外去冒险。甚至,他们打记事起就得想着,小公狮总有被赶出狮群的那一天。这样,欧洲世界也就变得更为多元化、更有上进心。

还有其他“优秀基因”,这里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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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派”的另一个代表作:琼斯(Eric Jones)的《欧洲奇迹:欧洲史上的环境、经济与地缘政治》。它也谈及了欧洲妇女晚婚的积极意义。

4、“欧洲没啥了不起”:主要观点

与上述派别唱对台戏的可叫“修正派”,也可戏称“欧洲没啥了不起”派,也是当前比前者更具势头的派别。其代表人物既有若干华人学者(比如王国斌、黄宗智),也有不少欧美人士。他们觉得,“传统派”对欧洲抬得过高,夸得过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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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劳特(James Blaut)撰写的《八位“欧洲中心主义”的史学家》。在该书中,包括前面提到的兰德斯、韦伯、琼斯在内的八位“传统派”代表人物成为了批判对象。

关于他们的观点,包括对“传统派”的质疑,就暂列如下若干但非全部看法(但不是所有的“修正派”都接受这些)。

第一,“传统派”认为,欧洲的经济表现在18世纪前就已经好于中国了,但这是假象。细致、系统的经济指标统计能够表明,直到18世纪,中欧之间,或双方最发达地区(中国的江南和欧洲的英格兰)之间,没有本质差距,中国在某些方面还更胜一筹。到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在欧洲的大规模展开,中欧间的真正差距才出现。

第二,欧洲某些所谓优秀“基因”或是并非那般优秀,或是以偏概全,或是似是而非,或是与中国等文明相比并非独一无二。例如,欧洲的封建制有那么好么?怎么评价它带来的地方壁垒、市场分割和战乱?自治城市中常见的寡头统治和僵化的行会制度不也会限制经济活力么?即便议会看似是不错的制度,但随着后来王权的明显上升,一些地区比如法国和西班牙的议会到中世纪晚期或近代早期不也衰微了么?即便基督教有助于欧洲崛起,但中国的儒家思想难道就肯定妨碍进步?欧洲妇女虽然婚龄晚,但她们婚后的生育率并不比中国或其他地区低,晚婚对节制人口的意义因此又能有多大?

第三,如果那些优秀“基因”在欧洲广泛存在,那么,在16-19世纪中,为何欧洲各地区并非表现得都一样好,为何表现好的仍是少数地区?为何较早崛起、兴旺的西班牙、葡萄牙、荷兰都先后衰落,或陷入某种发展瓶颈?

第四,中国等文明也有欧洲难比的不少良好“基因”。甚至,中国允许一夫多妻和歧视甚至溺杀女婴也有“客观”好处,比如这导致很多人尤其低收入者娶不上老婆,从而有助于限制人口过快上升和防止赤贫阶层扩大。

梅然:“欧洲小龟”当初是如何超过“中国兔子”的?

一千余年来中国和欧洲大陆的人口变迁。

第五,“传统派”对中国的一些认识不免粗泛、肤浅、简单化。比如,总有人说中国朝廷对经济干预太重,而且重农抑商,但在很多时候不能一概而论,例如在清代中期,清政府对农户的生产自由还是比较放任的,对工商业的干预也是视产业而定。再比如,总有人说中国官方不鼓励创新,但也能找出不少支持创新的例子。

第六,“传统派”在看待中国或做中欧比较时,容易呈现或强或弱的“欧洲中心论”或欧洲优越感,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欧洲的经济增长模式视为唯一标准模式,从而认为:中国没有欧洲的某些所谓优点,就必然落伍。但是,通往罗马的即便不是条条大路,也有多条大路,谁说工业化、现代化就不能有“非欧洲模式”呢?谁说如果欧洲人不来到亚洲,中国就一定不可能走向工业化呢?20世纪以来中国和东亚其他地区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也不能说是欧洲模式的再版吧?

第七,对农业有利的因素不是必然就有利于工业化,因此,中国农业在历史上曾达到高于欧洲的水准,不等于中国比欧洲更具备迈向工业化的条件;但反过来,也不能因为中国欠缺工业化条件,就认为中国的农业时代经济是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

第八,以上述为基础,中欧间可以比较,但应该具体、细致、讲求科学方法,不能大而化之。比如,可将中欧各自最发达的地方中国江南和英格兰相比较,看是什么因素让本来非常相似的两者在发展道路上分道扬镳?应考察那些可度量的关键经济指标,应在产业、城镇、村庄甚至家庭层面进行研究,应关注租佃制度、税收制度、生物能源和化石能源的供求关系、城乡经济关系、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关系、政府与市场关系等一系列问题。

第九,其实,欧洲的很多技术、物件和做法是从中国、印度、阿拉伯等地区输入的,欧洲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异域文明滋养起来的,但长大后娶了媳妇忘了娘,饮水忘了挖井人,反觉得自己生来就比他人强。这方面的代表作是英国人霍布森(John Hobson)的《西方文明的东方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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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森及其著作。

5、“欧洲没啥了不起”:那为啥欧洲跑到中国前头?

说了这么多,“修正派”还是得回答:欧洲为何跑到了中国前面,尤其是在工业革命方面?他们倾向于强调,这首先是由于偶然因素,由于欧洲人的“运气”,甚至由于欧洲人的无耻。

比如,欧洲人仗着坚船利炮巧取豪夺,能做生意就做,做不了就抢,甚至一上来就直接抢。再比如,原先属于扶贫对象的欧洲没啥土特产拿得出手,可与中国等东方国家做贸易交换,但欧洲人偶然“发现”了美洲,并在那里找到了成千上万吨黄金白银,因此能够用硬通货与东方国家开展贸易,由此得以坐上“亚洲经济列车的三等座位”。再比如,欧洲人将天花病毒传染到了美洲,加之残酷压迫,美洲的印第安人死得好多,但欧洲人又“恰巧”在非洲找到了替代品,就是黑奴,将他们源源不断运往美洲做苦力。对于这类观点,有左派色彩的霍布森仍是代表者。在他眼中,欧洲人不仅好勇斗狠,还走了狗屎运。

再比如,美国学者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强调,英国脱颖而出,既是由于欧洲人偶然“发现”了美洲,并由此拥有了可刺激工业化来临的贸易系统,也是由于英国拥有可支持蒸汽机使用的大量煤炭。他还说,中国的煤矿多在比较干燥的北方,而英国的气候温润多雨,地下水很多,这很不利于采煤,从矿坑中抽水就是大问题,这就促动了水泵以及作为其动力的蒸汽机的出现和改进。而且,中国的北方煤矿离最发达的江南地区很远,英国的煤矿则离主要城市很近,这也便于限制运输成本和加大对煤炭的需求。另外,英格兰是大英帝国的核心,英国人从海外贸易和海外殖民地获得的很多财富是向英格兰聚集,中国的江南则没有这种待遇,还要将很多财富贡献出去。

梅然:“欧洲小龟”当初是如何超过“中国兔子”的?

彭慕兰的代表作:《大分流:中国、欧洲与现代世界经济的形成》。书中的论证要比本文的简单引述细致和系统得多。

“修正派”并非认为,“传统派”强调的那些“基因”都属瞎掰。比如,他们也认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对社会进步的意义,认可科学革命的价值。不少人也认可欧洲多国并立的分裂局面带来的刺激竞争等作用。但他们强调,这些因素未必最重要,并要与那些偶然因素等相配合。比如,美国学者戈德斯通(George Goldstone)强调了与科学革命相关的一系列因素的作用,但又指出:“如果弗兰西斯·培根(被视为‘实验科学’思想的奠基人)的法官生涯没有不体面地过早结束,从而给他以时间去进行哲学和科学的写作,或者如果威廉三世没有能够代替詹姆士二世(指1688年的英国‘光荣革命’)并缔造英国的宗教宽容政策,那么这些因素的共同组合就不会出现了。因此,英国的现代经济增长必须被看做偶然性的进程,它并非一定要这样发生,也完全有可能根本不出现。”(戈德斯通:《为什么是欧洲?世界史视角下的西方崛起》)

最后,不想再就孰优孰劣做总结了,也不想不痛不痒地说,两派各有优劣,结合起来才最好。大家可自行评判。(作者:梅然;编辑:胡子华;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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