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学校加入“体罚”制度

2016-11-28 14:40评论(0) 浏览(32)
强烈建议:学校加入“体罚”制度   新加坡,是提倡体罚制度的国家,对体罚有严厉明确的规定。对于体罚的解释,是这样说的:“如果一个人不能承受羞辱、谩骂、误解、威胁、殴打,那么他将来一定会是社会的负担”   新加坡对学生的体罚很特别,打屁股不要说了,劳动、值日、检讨是必须的,严重的话,家长在学校陪孩子一起受罚。   进入中学后,如果学生违纪严重或频繁,成人后是不会给他工作机会的,或者降低工作待遇。   目前世界上明令禁止不准体罚的国家只有这几个:中国、奥地利、芬兰、德国、挪威、瑞典、丹麦、冰岛、乌克兰和罗马尼亚。其余的国家或明令允许体罚或默许。   这些国家中,只有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其他都是发达国家,人文、社会素质非常高,犯罪率极低,教育程度很高。 我国禁止体罚后的教育生态: 首先,禁止体罚是保护孩子的人格尊严,这一点是积极的。   至于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这一点目前世界上没有定论。但一味强调学生的人格尊严,而压缩、归零教师的职业权利、个体权利是不行的,因为这样袒护的人格尊严是顾此失彼,导致学生对老师不尊重,对知识轻视,对学习,失去兴趣。这多年来,中学生素质下滑就是最好的证明。 其次,由于有“不被体罚”保护伞罩着,越来越桀骜不驯。   学生群殴事件频发,并且由向小学蔓延趋势。学生谈恋爱,只能说教;违反学校纪律,还是说教;甚至吸毒,违反社会秩序,触犯法律,依然说教......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不被体罚”号召响应着,孩子从小没有“规矩、制度”意识造成的。 再次,学生殴打老师时有发生,这是非常严重的信号。   学生打老师后,家长道歉、学生检讨后就没事。一旦哪个老师打学生,哪怕象征性碰一下,那就是大问题,马上被媒体渲染的很厉害。赔款、处分是轻的,被开除的老师大有人在。   当事教师自然是羞愤难当,甚至是一辈子阴影。这些老师在以后的工作中很难还能保持以往的工作热情,其他的教师也会感到职业尊严的丧失,体会到教师职业的悲哀,会产生对待难管的学生管得了就管,管不了也别太在意的想法。   然而,教师出于自己对教育的使命感和对学生的责任感,还要顾及社会的压力,并不能轻易放松对自己工作的要求,这就使教师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工作和心理上的压力。 强烈建议:学校加入“体罚”制度   2014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数据: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阻力。   研究会归纳原因有四条:   1、当前信息社会,网络、黄赌毒引诱严重。   2、家庭结构开始传统化,父母陪伴较少。   3、学校教育环境宽松。   4、社会监督机制匮乏。   可见,学校教育环境宽松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实行严厉的学校教育迫在眉睫。同样是华人社会的新加坡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典范。   每学年开学,家长与学校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如学生在学校不遵守纪律,学校有权利如何处罚。严重的情况下(比如:三次以上不做作业、三次以上迟到、两次参与打架、一次涉及社会不法组织活动等等),学校有权要求家长到校陪伴孩子一同学习和受罚。   如果家长做不到监督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学校有权通知家长工作单位,让其单位出面管理家长(一个没有时间观念的孩子,肯定会有无时间观念的家长),出台统一的体罚要求。   学校加入体罚制度,不仅可以维护教师的尊严,提高教师的积极性,更可以让学生从小有规矩意识。更重要的是,能让学生从小在被惩罚下体会磨难,长大后能做一个有胆识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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