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教育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16-11-06 21:15评论(0) 浏览(63)

张植庭等11位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白溪中心小学新修教学楼化解大班额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白溪镇中心小学办学历史悠久,人才辈出,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力度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先期投资新建了学生食堂,后又创建合格学校。原初中部教学楼建于1993年,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我局于2016年3月14日在接到学校报告后,会同县房产局房屋安全鉴定办的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小学实地勘查,建议加强观察,做好记录,暂时不做危房等级处理。代表们建议将中学教学楼拆除,并将地基整体降低5米,与现操坪成同一水平面,再新建教学楼的方案与我局对中心小学的规划方案相吻合,将视上级专项资金情况适时予以安排解决,这也是化解中心小学大班额的有效途径之一。感谢代表们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新化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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