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学期期中检测安排表

2016-11-07 23:03评论(0) 浏览(84)
一、考试主题:关注全面发展 严肃考纪考风 二、检测日期:2016年11月8--9日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主考、巡视:杨 勇 罗崇辉(总负责) 考务:罗孝勇 讯号:曾展翅 试卷发放与验收:杨彪、邹美珍 录音播放:李洪图(七年级) 罗卡青(八年级) 张伶俐(九年级) 后勤:肖 兵 安全卫生:邹向龙 四、检测科目、时间安排: 11月8日(周二):七、八、九年级 语文:08:50-11:20 物理(八年级):11:40—12:40 文综:13:40—15:40 11月9日(周三):学前班至九年级 七至九年级: 数学:08:20-10:20 英语:10:40-12:40 生地综合(七、八年级):13:30—15:30 理综(九年级)13:30—15:30 学前班至六年级:语文:9:00—10:30 数学:11:00—12:30 五、试卷来源:学校统一征订试卷(学前班和小学会上已作安排) 六、监考安排:小学及学前班由班主任老师监考,初中部监考安排如下表: 考室 考生来源 考 号 语文 物理(八) 文综 数学 英语 理综(生地综合) 167 九年级 26-75 邹旭辉 邹旭辉 杨红英 肖祥巨 肖祥巨 168 76-125 罗晓英 邹镜如 罗晓英 邹镜如 邹桃娟 169 126-175 邹 姣 杨红英 邹 姣 邹 莉 罗娟妮 170 176-225 曹婷婷 曹婷婷 邹 莉 张 巧 罗镜雄 大会议室 七 1-22 罗 盘 张伶俐 李洪图 朱 琳 罗娟妮 朱 琳 八 1-23 九 1-25 曾绍怡 张 巧 曾绍怡 罗海华 曾绍怡 171 八年级 24-71 邹凤光 邹群慧 龚丽萍 龚丽萍 邹群慧 邹凤光 172 72-119 叶志雄 易开云 罗卡青 罗海华 曾 秀 叶志雄 173 120-167 邹引玉 龙爱红 邹家初 邹桃娟 邹家新 曾 秀 175 七年级 23-76 曾 湘 康 眷 吕 田 罗颂峰 吕 田 176 77-130 邹家初 曾 湘 邹 姣 龙爱红 邹 姣 177 131-184 易开云 王 珍 王 珍 邹引玉 邹家新 178 185-238 康 眷 叶志雄 罗 盘 罗镜雄 罗颂峰 七、阅卷安排: 九年级: 语文: 罗孝勇 邹旭辉 曾绍仪 邹凤光 叶志雄 曾 湘 杨 靓 曹婷婷 数学: 邹 姣 杨红英 罗晓英 罗海华 龚丽萍 英语: 邹 莉 张 巧 戴思依 邹镜如 龙爱红 物理: 罗娟妮 肖祥巨 刘 亮 邹 辉 化学: 罗小英 肖 兵 罗镜雄 罗小康 政治: 杨 彪 罗卡青 李洪图 罗小康 历史: 邹向龙 杨 勇 罗孝勇 曾绍怡 八年级: 语文: 邹凤光 叶志雄 邹引玉 曾绍怡 方云驰 邹旭辉 杨 靓 数学: 罗海华 龚丽萍 肖 洁 罗 盘 英语: 邹群慧 曾 秀 张 巧 戴思依 物理: 罗娟妮 刘 亮 肖祥巨 政治: 杨 彪 李洪图 肖 洁 历史: 邹向龙 邹家新 康 眷 生物: 曾展翅 刘 佳 邹群慧 地理: 罗颂峰 吕 田 邹 莉 七年级: 语文:易开云 邹家初 曾 湘 康 眷 张伶俐 邹 囡 朱 琳 英语:龙爱红 邹囡 邹引玉 曾 秀 罗镜雄 数学:邹 姣 吕田 邹 姣 王 珍 罗 盘 生物:曾展翅 邹家新 刘佳 张伶俐 地理:罗颂峰 邹家初 邹哲少 邹 姣 历史:邹镜如 方云驰 邹桃娟 奉 霞 政治:罗卡青 易开云 邹美珍 罗满英 注意:每门科目的第一位老师为该组的阅卷组长(学前班至小学六年级由各科任老师自行阅卷,阅卷后由班主任老师上传本班成绩到工作群),阅卷时间由各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相关事项: 1、考场布置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布置,大会议室考场由曾绍怡老师布置,请考试当天早习后安排学生打扫好卫生,并根据考场人数布置(6×8+2=50,6×8=48,6×9=54),要求前后左右都要抵墙并对齐,课桌一律对调,按“S”形布置好考室。请各班班主任老师在课桌的左上角用粉笔写好考号,在教室前门上贴好考室编号,在黑板上写“沉着、冷静、守纪”等标语。教导处将进行检查。 2、收卷与装卷: 监考老师必须按考号顺序从小到大收好试卷(文综、理综、生地合卷不能混装!),把试卷大致平均分成两把并装订好(横2竖5)。 3、登分与分卷安排: 请各阅卷组长组织本组阅卷老师负责登好该科目的成绩,登完分后请各科任老师自行分卷。 4、考生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到教学楼二楼集体办公室领取试卷,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不得提前交卷,教导处将联合政教处进行检查,提前交卷者按《文明班级评比方案》每人次扣2分,交卷后在考场外逗留者每人次扣2分。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在考试中,凡有作弊、围观考场、破坏公物、顶撞监考老师等违纪行为的都在当天通过广播进行通报批评,并扣该班3分/人次。试卷上必须正确填写好班次和考号,无姓名和考号者计零分。 5.各班主任老师要组织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入考场,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全校通报批评,试卷作零分处理,届时教导处将联合政教处进行清查。 6、各监考老师与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严守岗位,监考期间不允许用手机上网,不能看杂志、报纸。试卷不要漏装,倒装。在小学有课的监考老师请自行换好课。 槎溪镇中心学校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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