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在开学和教师节中秋节期间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的通知

2016-11-09 21:34评论(4) 浏览(8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开学在即,教师节、中秋节临近,社会对部分教师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等现象有较多的议论,严重损坏了教育形象,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对在职教师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收受学生及其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及学生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二、严禁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请吃请喝,接受家长安排的休闲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让学生及学生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并从中获取回扣、手续费等。   五、严禁开微店、网店,或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推荐亲属所开的微店、网店,介绍其产品等。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六个严禁”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作为教育系统转作风、纠“四风”、正师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全面引导教师廉洁从教,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延缓教师职务评聘,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等;对违反禁令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738-8313973,接受群众举报。   各单位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纪检组。    娄底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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