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母杀人案”,警察能保障我们的安全吗?

2017-03-28 16:10评论(0) 浏览(215)

“侮母杀人案”,警察能保障我们的安全吗?

原创 2017-03-26 谢新茂 散淡心情

“侮母杀人案”,警察能保障我们的安全吗?

在山东聊城发生的于欢将侮辱母亲的黑社会成员用刀伤害致死案件中,警察的身影至少出现了两次。

第一次在案件发生的前一天。

苏银霞的母亲为了企业的生存,向吴学占借了135万元高利贷。她在还了184万和一套140平方米价值70万元房子之后,还欠17万元。为了逼债,吴学占组织人马来到公司,将苏银霞等人控制。在逼债过程中,吴学占让手下人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

感到恐惧与绝望的苏银霞4次拨打110报警并求助市长热线。民警过来了,但了解了一下情况后,随即离开。苏银霞试图跟警察一起离开,却被吴学占拦住。

第二次在案件发生的当天。

吴学占的催债手段进一步升级。他的手下杜志浩等11人,来到公司,将苏银霞、于欢控制在接待室。用尽各种侮辱手段,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当着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下流的手段侮辱苏银霞。一名员工看到这一幕,找人报了警。民警来了,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便离开了接待室。

随即惨案发生了。于欢在极端绝望之中,拿起了接待室里的一把水果刀,胡乱朝催债人员捅去,致一死三伤。

才有了于欢被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这一令老百姓一片哗然的判决结果。

大家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司法的不公上。这可以理解。既然案件已经发生,我们当然要关注司法是否能够成为社会的最后保障,是否能够让这个社会更公平,更合理。当司法将所有的人伦所有的价值观都踩在脚下下蹂躏的时候,作为百姓,濒临死亡前的哀鸣,也会通过喉咙,发一点出来的。

但我们不能只发出死亡前的哀鸣。我们还有必要追究一下案件发生的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清晰地感受到,我们的生活是怎样的恐惧。

我要追问的是,这个事件,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

倘若,我是说倘若,要是警察在这个事件中处置得当,又怎会有这样悲惨的事件发生?

当苏银霞母子俩面对黑社会的恐惧,于欢并没有想到要杀人。他们选择了报警。这一选择,充分体现了母子俩、也体现了公司的员工对警察的信任。警察是干什么的?警察就是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这是警察的职责。苏银霞、于欢相信,在自己遭受到逼债人的侮辱的时候,只要警察来了,他们的生命安全就有了保障,他们就不会再受到逼债人的侮辱、恐吓。

警察来了吗?警察来了。

警察来了。苏银霞、于欢母子俩心中的救星来了。他们娘两个也许会想,警察会将逼债的人带离公司,以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至少,警察会将他们一起带来派出所,分别进行笔录、教育,然而让他们分别回家。娘两个也许会想,警察会当着他们的面,义正辞严地要求一个还钱,一个不能以非正常手段逼债。甚至,当着他们的面,达成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还债协议。

警察一来,他们的人身就安全了。

可是,警察让他们失望了。

警察第一次来了以后,了解了一下情况,随即走了。警察既没有将逼债的人带走,也没有将娘俩带走,依然让娘儿两个被几个地痞流氓控制着,依然可以肆无忌惮地侮辱他们。

来了,等于没来。苏银霞母子俩,依然处于被地痞流氓控制着的恐惧之中。

警察这样出警结果是:让恐惧者更恐惧,让为非作歹者更加为非作歹。

甚至,警察来了,比没来更可怕。它更加纵容逼债人对苏银霞的侮辱。逼债人对苏银霞的侮辱随之升级。

即使这样,苏银霞、于欢母子俩,公司的员工,依然没有对警察丧失最后的希望。第二天,杜志浩等11人,来到公司,将苏银霞、于欢控制在接待室。用尽各种侮辱手段,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当着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下流的手段侮辱苏银霞。这个时候,于欢依然没有想到要杀人,而是依然选择报警。

他们相信,在逼债者已经用行动表明就是一群流氓,他们娘儿俩的尊严已经被践踏殆尽,并且生命已经牌危险之中的时候,警察肯定会用雷霆手段,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

可是,这一回,警察又让他们失望了。不,不是失望,是绝望。

警察来了。可是,警察来了之后,又做了些什么?

他们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便要离开。

这句话你听了是什么感觉?

反正我是觉得,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你们尽管要债吧,我警察不管这类鸟事。”

所以,当苏银霞、于欢娘儿俩要跟着警察走出接待室的时候,被11个流氓地痞明目张胆地拦住了。

地痞要拦,苏银霞、于欢为了摆脱自己的恐惧,要跟出来。于是就在接待室里发生了争吵和肢体接触。

在争吵中,惨案如期而至,发生了。

有人为警察争辩说,警察不是要走,而是到接待室外面去找人调查了解情况。

我要问的是:逼债的地痞流氓全在接待室,被逼债的娘儿俩都在接待室,焦点人物、焦点事情你不先调查,你到外面去调查个鸟?

你不将冲突的双方先进行隔离,将当事人置于安全的地方,却急匆匆要出去进行所谓的调查,你警察的素质在哪儿?或者,你的责任感在哪儿?

所以,不要为当天出警的警察辩护了。越辩护,警察的形象越黑。

既然警察不能让娘儿俩免除恐惧,那就让事件更恐怖些吧。

于欢是不想杀人的。所以他并没有事先为自己准备好杀人的凶器。那些地痞流氓,也没有想到于欢会杀人。他们有11个人,而于欢单枪匹马。他们一人一拳,就会将于欢擂成肉酱。

但是,面对警察的不作为,面对这11个流氓对母亲苏银霞的极端侮辱,面对自己对死亡的深深的恐惧,“不是在沉默中死亡,就是在沉默中暴发。”在一刹那间,于欢在沉默中暴发了。

他拿起了接待室水果盘旁边的水果刀,像发了疯一样,向那些流氓捅去。“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面对着深深的恐惧,本来柔弱的于欢,就如一个不要命的人,再不惧怕什么,不顾一切地杀向那11个流氓地痞,让那11个流氓目瞪口呆,落荒而逃。

他用自己的生命,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维护着母子伦理。

他也在用此举,告诉警察,你们不能保证我娘儿俩的安全,我只好用这样极端的方式,用自己决死的信念,自己来管自己了。

我从来没有要贬低警察的意思。我也知道,警察本身也是一件高危职业。根据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就有362名警察牺牲。

但在这件事情上,我要说,警察的表现,确实叫人寒心。只要警察有一点起码的责任心,这起案件,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毕竟,不管那些地痞流氓怎样丧尽天良,但还罪不至死。而于欢,只有22岁。不管在一审判决引起全国反响之后,是维持原判,还是以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予以改判,都改变不了他曾经杀过人的事实。杀人事件的阴影,将伴随他的终生。

警察的不作为,是引发这起案件的关键因素。

由此案的发生,再联想到比苏银霞、于欢更贫弱的芸芸众生。

当那些既没有地位、又没有金钱的普通百姓,如农民、打工者、普通老师、学生,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安全,能够得到警察的保护吗?

苏银霞、于欢,在面对黑社会的时候,是处于弱者的地位。但是,他们母子俩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他们在当地,已经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小老板了,他们的公司,已经拥有200多个员工。

在县级行政区域,拥有200多个员工的老板,已经很得地方行政领导的重视了,差不多已经是县里官员的座上宾了。如果放在乡镇一级,那已经是富甲一方的重要人物了。

他们的生命安全,尚且得不到警察的有力保障,那些如蝼蚁一般多、如蝼蚁一般贫贱的普通人,又能够得到警察的有力保障吗?

我找不到答案。也许,警察的职责,不是保障普通百姓的安全,而是保障既得利益者的安全。

我们普通百姓,只是自生自灭、任人割刈的一棵草。许多的惨案,就这样发生了。但发生了又怎么样?叹息都没有一个,便被我们伟大的丰功伟绩淹没了。

一切都像没有发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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