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微末凡尘,可也心向天空

2014-02-11 09:40评论(0) 浏览(61)

因为不爱,所以都错。

我们都是世界的孩子常常都是这样,你最爱的人,你为他做了很多事,但他不知道,因为你觉得做这些事都是应该的,你忘记跟他说了。

什么是死去?

是终点,是永诀,是不可挽回,是再也握不到的手、感觉不到的温度,再也说不出口的“对不起”

你已手握刀剑,那么就准备战斗。你需要付出的……只是心底里那点小小的温软,从此坚硬如铁

敌人是什么?斩开就可以了!

或许是不知梦的缘故,流离之人追逐幻影。

人类品尝这酒,就像啜饮权利的精华,鲜红的,和血一样的颜色。

喜欢一个人那么久,那个人就和自己的过去捆在一起了,要是后悔以前喜欢过谁,不就是把自己以前的时间都否定了么?

活着的意义……是在你快死的瞬间划过你脑海的那些事啊…… 真正孤独的人从来不去想别的,因为如果你已经很孤独了,又救不了自己,你所能做的只是不想。

总有些时候让人感觉到自己的弱小,因为无能为力。

可是会变的,大家都走了,留下他在原地

你在长大的同时,某个人也在离开你。

他看着路明非,却像在质问整个世界。

这就是所谓的亡命之徒。
  “哥哥,”路鸣泽脸上写满了悲伤,“无论我为你做什么,我始终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愿意相信的人么?或许……即便世界毁灭,生命绝尽,在一切的废墟上只剩你和我相对,你依然会警觉地看着我,手中握着打开保险的枪?”

我本微末凡尘,可也心向天空。

他听说过曹操有一匹好马叫做“绝影”,快得连影子都追不上它,他于是想着那匹马应该是全身金色的皮毛,永远奔跑在阳光里,光与暗的分际永远在它背后,每当黑暗就要追上它,它便会再一次发足狂奔。

或许是不知梦的缘故,流离之人追逐幻影。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

可是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像是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人的记忆很靠不住,就像一块容易被消磁的破硬盘。过去的事情就像是画在沙地上的画,时间流逝,沙被风吹走,记忆模糊,最后化成茫茫的一片,再也无法分辨。有人说着其实是认得自我保护功能,试想能记住过去的每个细节,永志不忘,那么一生里最令你悲伤、疼痛、哀愁的画面就会不断折磨你,你总也不能从过去的坏状态里走出来。

如果神俯视世界,会凝视每个路人么?就像孩子蹲在树根旁看着忙忙碌碌进进出出的蚁群,拿着树棍在蚁洞里捅来捅去,却不会真正凝视其中任何一只。当你掌握了能轻易把一个个体毁灭成灰的力量,就再也不会注意它的存在。

孤独的人都是装腔作势,你总摆出孤独的pose那是因为你还没吃够孤独的苦,还觉得这pose蛮拉风的。真正孤独的人从来不去想它,因为如果你已经很孤独了,又救不了自己,你做能做的只是不想。

每个人都有几个损友,约你见面老是在那种卫生条件很可疑的地方,喝着廉价的啤酒,吃着烂糟糟的海鲜。可你还是犯贱地穿着你的阿玛尼定制西装去了,跟他对喷唾沫,而且乐此不疲。 

 我猜每个人一生里都会遇见某个人,喜欢上她。有些人在合适的时间相遇,就像是在春天遇到花开,于是一切都会很好,他们相恋、订婚、结婚、一起生活。而有些人在错误的时间相遇,就像是在冬天隔着冰看见浮上来唤起的鱼,鱼换完气沉到水下去,再也看不见了,什么结果都没有。但我们能说在春天遇到花是对的,而在冬天遇到鱼是错的么?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就能克制自己不喜欢那个人么?是不是仍然会用尽了力气想去接近,想尽办法掩饰自己,甚至伪装成另外一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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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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