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湖湘风俗之特色及其渊源

2016-04-06 14:35评论(0) 浏览(87) 转自:黎明华

湖湘风俗之特色及其渊源

  全文列举有关湖湘历史文献,分别论述湖湘风俗的舍己爱国、坚贞尚武、勤劳节俭、居住简朴、椎髻背篓、山歌恋爱、崇敬英雄、尊重时俗等八个方面的特色。并广采古今典籍中有关记载,简述其历史渊源,使知我湖湘,爱我湖湘者,有所本焉。

  湖湘地属荆楚,民间风俗源于荆楚蛮风。纵览古今文献,湖湘风俗有八大特色,一直被世人刮眼相看。

  舍己爱国 公而忘私

  古人云:“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近代杨度说:“要想中国亡,除非湖南人死光。”湖湘人的这种爱国精神是几千年来的一贯表现,遍览湖湘历史,历代忠臣义士相续,从屈原到陈天华,从黄盖、蒋琬到曾国藩、左宗棠,正气贯天地、泣鬼神,却没有一个大奸大恶的历史罪人。这种坚忠不屈的精神,源于“梅山蛮”、“五溪蛮”徭民正义感。近人盛襄子在《湖南苗猺问题考述》中说:“猺民性质亦喜仇杀猜忌,忍死轻生,惟甚忠厚,有义气,狡黠者殊不多见,且能忍苦耐劳,克苦自励。如为人傭工,终日不倦,待遇稍厚者,敬之如父母;反是则以兵戎相见,非至流血不止。又能互助守约,热心公事,义不苟取。义不苟生,皆汉人所不及也。”如武昌辛亥起义后。谭人凤临危不惧,坚持到全国胜利。章太炎称赞他:“若夫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者,惟君一人而已。”

  忠厚淳朴 喜直恶欺

  宋代《昭陵郡志序》云:“其人尚气而贵信,喜直而恶欺,节俭而不奢,朴厚而不佻。”《湘中记》中云:“人多纯朴,士少宦情。”《元一统志》云:“士风纯古,恬于世利。其俗多慷慨尚节,而耻为不义。”周敦颐有《爱莲说》,欧阳询有《醴泉铭》,邺侯藏书南岳,怀素挥笔长沙,王船山著书醒世,谭嗣同就义维新,刘少奇一辈子人民公仆,彭德怀一生大义凛然。抗日中湖湘为正面战场,犹存半壁;“抗日受降亭”现尚耸峙湘西芷江,是皆湖湘人民耿直、好直恶欺之风俗所使然。

  坚贞尚武 不屈不挠

  宋·吴居厚在《梅山十绝句》中有云:“峒里山川多斗绝,腰间刀剑习如神。”宋·吴致尧《开远桥记》中云:“出操戈戟,居枕铠弩。”近人盛襄子在《湖南苗猺问题考述》中说:“猺民尚武之精神,不减斯巴达之风气。左腰悬长刀,右负大弩,附毒药以杀人兽;上下山险,若履平夷。儿始生时,称铁如其重,渍之毒水中,待儿长大,煅之为钢以制刀,终身佩之。儿能行走,即烧铁烙其跟蹠,疮愈后,再以顽木椎之,故能履荆棘而不伤。战则一刀一弩,口含刀而手射人,冲锋陷阵,最为骁勇。以其常与汉人发生斗争,且其猎山兽为食,亦需有相当武术,方能适应其环境也。”是以,湖湘境内,古今多武臣良将,近代方鼎英、陈正湘,现代彭德怀、贺龙、罗荣桓、陈赓,皆曾威震华夏,显赫当时。

  勤劳俭朴 非其力不食

  湖湘境内多崇山峻岭,生产条件极差。中世纪北宋开梅山、建县邑时,仍是刀耕火种、围山射猎以为生。章惇《开梅山诗》中云:“人家迤逦列板屋,火耕硗确多畲田。”吴致远《开远桥记》云:“食则燎肉,饮则引藤;刀耕火种,摘山射猎。”吴居厚《梅山十绝句》有云:“山头畲麦缘藤去,背上驮儿用布缠。大抵生涯多苟简,夜深星月到床前。”《开化府志》云:“猺人性犷悍,自谓槃瓠之后,自耕而食,少入城市,多处深山,喜猎搏虎豹。”《云南通志》云:“(猺)自粤西迁来,居无定处.每至深山开垦耕种,俟田稍熟又迁别所,开垦如前,不惮劳瘁,耕种之外,亦勤捕猎。”《说蛮》等著作中,亦多畲田记载。云:“刀耕火种,是为畲蛮。(畲音奢,火种也。民以畲名其善田者也。火种指刀耕火种,即烧草为肥料之种田法。)”沈作乾在《畲民调查记》云:“畲民守旧性很强,但既和汉人杂居,不能不受环境的影响,其风俗、生活也不能不稍有变更。因此就渐渐地脱离猺之本来面目,成为一种变相的新民族,叫做‘畲民’或叫做‘畲猺’。”所以,新化县境西南的紫鹊界梯田和县境东白岩乡的石板梯田,远远早于云南、贵州等地的梯田,是完全合符风俗历史的逻辑推理的。

  居住简朴 椎髻背篓

  元代新化教谕杨祜有诗云:“畲田仍越俗,板屋有秦风。”以之说明畲田之俗缘于百越,而板屋之风始于秦代。明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害病书》中云:“猺本槃瓠种,地界湖、蜀溪峒间,即长沙、黔中、五溪蛮后,滋蔓绵亘数千里,南粤在在皆有,至宋始称蛮猺,其在邑者,俱来自别境……粤人以山林中结竹木障覆居息为巢,故称猺。”

  近代·魏觉钟《猺猹传》云:“粤西烟瘴之地,岭表诸蛮种数不一,皆古槃瓠氏之后也。其一曰猺,介巴楚粤间,绵亘数千里,椎髻跣足,衣斑斓布葛,采竹木为屋,覆以青茅,种禾黍粟豆山芋杂以为粮。暇则猎山兽以续食。岭磴险阨,负戴者悉著背上,绳系于颈膊间,偻而趋。”

  近代刘锡蕃《岭表纪蛮》中云:“楼居屋宇为灰色化以下蛮人最普通之住室。全体为木或竹所造,上盖瓦片,然大都皆以树皮茅草覆之,或亦剖竹通节,阴阳互合,覆以代瓦。雷雨敲击,其音清绝,黄州竹楼记之雅趣,在苗山随处可见也。”

  “椎髻”(新化土音“毛髻古”)是苗徭民族的一个重要头饰特征。章惇《梅山歌》中云:“白巾裹头衣错结,野花山果青垂肩。”他的出梅山诗》云:“来时椎髻今黔乌。”吴居厚的《梅山十绝句》中云:“裹头今已就招携。”近代日本人鸟居龙藏的《苗族调查报告》,描写得更详细:“苗族男子的头发,即《史记》、《汉书》等中的‘椎髻民’,故彼等自当时以至今日,殆为同一之状态。所谓‘椎髻’乃在头上结园髻之谓……女子之头发多为椎髻,而有五种不同之形式,其一,如男子之普通椎髻。其二,头部周围剃发,中央结椎髻。其三,头发结布缠于头之周围。其四,在左侧分头发为二部,而于后头部将发卷作‘@’形。其五,添加其他毛发,在头上置栉而卷绕之。”今湖湘境内的苗徭民族仍盛行椎髻,而椎髻的花样更多罢了。湘境山区汉民,亦有较之者。

  歌谣恋爱 “跳月"谈情

  昔《苗俗记》有云:“孟春合男女于野以择偶,名曰‘跳月’,即马郎房、麻栏杆而合成一会,此苗俗大礼也。”鸟居龙藏的《苗族调查报告》中云:“苗族之婚姻为自由结婚。男子立于所恋女子之屋外吹笙,发美妙而有趣之音节,如能使女子感动时,则互为夫妇。又于踏月吹笙之夜间亦行之。惟各苗不相通,例如黑苗则仅行于黑苗间,而不与他苗互婚是也”。徭人也有这种习俗,《猺獐传》中载:“十月朔,祭邯贝大王,男女各成列连袂而舞,为之踏歌,意相得则男吚呜跳跃,负所爱去奔入岩洞,插柳避人,遂为夫归。”胡传楷的《畲民见闻记》云:“畲民有一种特别的艺术,就是无论男女都会唱歌,会唱各种各样的歌。每当春天时候,畲民的少年男女在山上斫柴做工,这便是他们追求异性的机会。一个畲民的男子,看中了山上的畲民女子,他便用他祖传的求爱的法子,唱一首求爱的歌。”湘中新化、隆回一带,在山民中还留传着这种甜美的婚姻习俗。新化的山歌情歌,已被国家列为非物质遗产而加以保护。

  远古神话 原始宗教

  伍新福的《湖南通史·古代卷》中云:“湖湘在春秋战国时属于楚,因而《楚辞》中的《九歌》、《离骚》、《天问》,就记录了湖湘地区远古的神话和原始的宗教。尤其是《九歌》一篇,更是湖湘民间风俗信仰的写照。而《天问》一篇,首先由天地开辟的神话列出对整个传统神话体系的怀疑。汉·王逸在《楚辞·九歌章句》中说:“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放逐,窜伏其域……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因为作《九歌》之曲。”

  湖湘地区居民,特别是蛮、越土著民族,他们主要奉信的第一类是自然多神。崇拜的是各种自然神如日、月、星、风、云、雨、雷、电、山、河之神。第二类是英雄神,即族神、祖先神的升华。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九歌·国殇》中祭祀的那位“首身离兮心不惩,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的英雄,据台湾著名教授苏雪林考定,那就是沅湘间神山(大熊山)的战神蚩尤。这完全符合南宋朱熹在《楚辞集注》中所说的:“昔楚国南郢之邑,湖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使巫觋作乐,歌舞以娱神……屈原既放逐,见而感之,故颇为更定其词。去其泰甚,而又因彼事神之心,以寄吾忠君爱国眷恋之意。”

  伍新福主编的《湖南通史·古代卷》中又指出:“此外,蛮、濮和巴、越民族还有一些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神话传说。如关于‘盘瓠’的神话和稟君化虎的神话等。”其中流传最广的是“盘瓠”狗图腾的崇拜。至今湘中新化一带,过年时还要先给一碗饭狗吃,最忌讳的是“打狗散场”。

  时令风俗 源远流长

  《荆楚岁时记》云:“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长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贺。”这种春节拜年的习俗一直延用至今,未之改易。宋·文天祥《衡州上元张灯记》云:“岁正月十五,衡州张灯,大合乐,宴宪僚于庭。州之士女倾城来观,或累数合竭廑而至。凡公府张灯所在,听其往来,一无所禁,盖其习俗然也。”该文关于观灯盛况,写得极其详细腻滑,用五十六种妇女的形态,遍述了“盖自数月之孩,以至七八十之老,靡不有焉”的“民和岁丰、日星明灿”的欢乐情景。

  湖湘最重视而独特的时令风俗,莫如端阳竞渡。《隋书·地理志》云:“屈原以五月望日赴汩罗,士人追至洞庭不见。因歌曰:‘何由得渡湖!’因尔鼓棹,争归竟会亭上,为竞渡之戏。迅楫齐驰,棹歌乱响,喧振水陆,观者如云。”《续齐谐记》云:“屈原五月五日投旧罗江,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欧回,白日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回曰:‘见祭甚美,但苦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粽叶塞茎,以五丝缚之,此二物蛟龙所畏。今人作粽子以此,盖其遗风也。”从此,逐渐形成一种“龙舟文化”,自唐宋、历元明清.直至当今,关于竞渡的诗、词、歌、赋,连篇累牍。其中以明代李东阳的《竞渡谣》写得最生动、最典型、最实际。全诗云:“湖南人家重端午,大船小船竞官渡。彩旗花鼓坐两头,齐唱船歌过江去。丛牙乱桨疾若飞,跳波溅浪湿人衣。须臾欢声动地起,人人争道得标归。年年得标好门户,舟人相惊复相妒。两舟睥睨疾若仇,戕肌碎首不自谋。严呵力禁不得定,不然相传得疾病。家家买得巫在船,船船斗捷巫得钱。屈原死后成遗事,千载传讹等儿戏。众人皆乐我独悲,莫遣地下彭咸知!”

  湘中新化境内古代板苍峒蛮所在地的洋溪苍溪山和槎溪桐凤山一带,因系高山险地,无大河可竞渡龙舟,因而有“舞干龙船”之奇俗。每个村落制一条“乙”字型木龙,分红、黄、兰、白、绿、紫、黑等颜色以示区别,同置于祠庙中。每年端午前,各村派鼓乐队来祠庙祭祀,把自己村的木龙请回,起程和到村安位,都放爆竹。端午日起至大端午日(十五日)止,每晚将鼓乐花灯伴木龙游舞各家各户,亦放爆竹迎送,观者云集,欢声震山峪。如两龙相遇,互不让路,因而争吵闹事者亦有之。如今悉改为小溪河做小舟相竞渡,“舞干龙船”者极少见矣。抗日战争时期,新化诗人组成《萸江吟社》,每届端午,于资滨雅集,观看龙船竞渡,赋诗感怀。二十世纪末,国家将端午节定为“诗人节”以来,新组的《萸江诗社》亦沿古习,有观龙船咏盛世之作,青年社员曾俊甫的《屈原祠》一首,独具匠心,颇有新意。诗云:“时歌尔汝赋云熏,橘颂佳章不复闻。兰芷年年渔父过,棹前谁是独醒人?”

  总之,湖湘风俗的八大特色,经历数千百年风风火火的融炼而铸造出“爱国忧民、敢为人先”的湖南人的精神,为中华民族的团结和谐与兴望发达做出过、并将进一步做出贡献!

  主要征用书目籍简介: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初版1923年于广益书局刊行。2007年10月,由九州出版社再版,改书名为《中国风俗》。全书50印张,共55万字,是中国的第一部风俗全志,分上、下编。

  林惠祥:《中国民族史》,初版1937年于商务印书馆以《中国文化史丛书》刊行。1990年5月,由上海文艺出版社据初版影印。全书20印张,共43万字,分上、下册。其中有关荆吴系、苗猺系、百越系民族的论述,系统而详细。

  《湖南通史》,湖南出版社,1994年12月版:69印张,共49万字。全书分三卷:古代卷(伍新福主编)、近代卷(刘泱泱主编)、现代卷(宋斐夫主编)

  ——原载《湖湘民族文化》2010年9月总第6期,后为《文化与旅游》所转载。

分享到:
分享 转载(0)
2 喜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