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者要用心审视“惩戒”

2013-06-29 00:37评论(0) 浏览(123)
  上课时不讲课而让学生自学,学生完不成作业不准吃饭睡觉,违反规定要挨竹板、做俯卧撑、扎马步……现年60岁的李恩从制定了这样的“规矩”,并先后对140多名厌学学生按此教育。据说,教过的孩子再回到班级后,成绩都不差。


       老教师开私塾施惩戒,这样的教育话题注定要引来争议。也正因为有争议,李恩从的探索才显出珍贵来,特别是在赏识教育被山呼叫好之时。


  笔者是一位教师,接触过不少学生家长,特别是一些后进生的家长。他们的话让我心惊肉跳——大胆管他!我知道这“大胆”是什么意思。但是,虽然家长授权让我“大胆”,我却始终“大胆”不起来,因为我怕自己一“大胆”就成了“师德败坏”的家伙!


  我也多次见识过教师对学生的“赏识”:公开课上,不管学生回答得怎样,教师总是面带微笑地说“很好”,即使那回答实在叫人哭笑不得,教师也是一例“很好很好”。我猜这就是当前的“赏识教育”的局面。


  然而,这一次,面对140多名学生的转变,我不得不重新思考赏识和惩戒的问题。对于当下流行的赏识教育,李恩从并不赞同:“不要因为孩子成绩好去表扬他,这是他应该做的……学生说这道题我不会,我不会因此批评他,但他要是根本就不去做题、不去思考,我肯定要罚他。”


  也许是这些年来“教育家们”太担心教师使用暴力了,如果有哪位教师让别人知道他曾让后进生留堂了,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件,须用“大刑”侍候: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再加上几句“都二十一世纪了”、“不把学生当人看”云云,谁还敢惩戒学生呢?更甭说给教师套上“心理变态”的吓人帽子之类!我不知道这是谁的悲哀。


  后进生自有不足,教师自有起码的素质,适当的惩戒也不是“侵犯”学生,更不是摧残祖国的花朵。有了这样的基本认识,惩戒教育的面目就不会太过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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