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16-11-06 21:22评论(0) 浏览(64)

内容摘要:目前,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的主要标准,为了成绩,部分老师不惜牺牲学生的休息时间,借补课之名敛财,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田海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杜绝违规补课现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教育局坚决治理“三乱”行为,初见成效。近年来,县教育局党组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出重拳、下猛药,着力规范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制定了《关于对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及乱订教辅资料进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新教通[2013]120号),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局纪检组、监察室、基础教育股、民办教育股共同参与,突出了对群众举报“三乱”行为的查处,突出了对寒暑假、双休日等重点时段补课现象的明查暗访,突出了对违纪违规学校和教师的问责追责。2015年,对19所学校违纪教师进行了问责处理,对县实验小学教师王某某、曾某某违规补课等典型案件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给予28人党纪政纪处分。详细情况见《关于对2015年度违纪教师问责处理的通报》(新教通[2016]2号)。

目前,可以说杜绝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内成建制违规补课行为,但存在个别教师违规家教或违规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课现象。由于这种现象有一定的隐蔽性,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要杜绝违规补课现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需要社会,家长与学校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形成学生(家长)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教师(学校)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将继续保持查处打击“三乱”行为的高压态势,具体落实《关于禁止暑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通知》(新教通[2016]69号),强化学校管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新化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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