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16-11-06 21:29评论(0) 浏览(69)

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农村学校受地理位置的影响,教师短缺,建议通过有效途径改变这种局面。

曾毅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教师招聘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全县共有公办各类学校498所(一贯制学校只统计1所,职业中专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机关幼儿园1所,教学点147个),在校中小学生171037人,其中高中生21336人,职专生860人,初中生41727人,小学生107974人;学校共有教学班级3612个,其中高中316个,职业中专26个,初中759个,小学2511个;现有教职工9177人,其中含未入编特岗教师532人。

据调查了解,目前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健康状况堪忧。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通过“特岗计划”招聘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定向培养农村教师、政策引进调入教师等多渠道补充青年教师,但全县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据统计,全县年龄在50岁以上的教师有2098人,占教师总数的23%。现每年教师退休数都在300人以上。广大农村教师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心理压力巨大,工作和生活条件较差,小病又得不到及时医治,身心状况令人堪忧,亚健康比率明显高于其他职业群体。全县因病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教师达281人,占教师总数的3%以上。这些教师绝大多数身患癌症、精神病、高血压中风、脑溢血、眼睛失明、耳朵失聪等重病。教师健康状况尽管如此,但绝大多数教师仍忠于职守,带病坚持教学工作。

二是教师配置难以均衡,农村教学点公办教师面临断层。由于受我县山区地域的制约,全县有不完全小学或教学点147个,班级326个,学生4668人。平均每所学校学生32人,生均班额14人。这些学校由于地处偏远,规模小,条件差,设置的教师招聘岗位根本无人报名。2013年全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20名,实际招聘188名,2014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50名,实际招聘174名,2015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00名,实际招聘161名,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完成率近几年均在50%左右。近两年我县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尽管降低条件和门槛,招聘工作依然很不理想,招聘计划完成率也只有80%。教学点即使招聘了教师或强行安排的定向培养教师,都不安心工作,教师留不住,辞职机率高。在全县特岗女教师中,由于受条件限制,有300多名大龄女教师还没有解决婚姻问题,心理负担重,队伍不稳定。不少乡镇中心学校为了多招聘教师和留住教师,只能在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设置招聘岗位,在本乡镇范围内将新招聘教师调整到条件相对较好的岗位。农村不完全小学或教学点,新教师派不进,留不住,几乎靠本土老教师和代课教师支撑。

三是教师编制紧,临聘教师多,存在用人隐患。按照中央编办〔2014〕72号文件配编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校应配编制10562人,目前我县现有教职工9177人(含2013年2014年2015年未入编的特岗教师523人),其中2016年8月31日前应退休教师292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 281 人,2013年6月30日前退二线的局管干部 119 人,师范定向培养2016年下期待分配学生184名。因此2016-2017学年度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实际在岗教职工8669人(含特岗教师)缺员1890人。加上服务期满后的外地特岗教师有100余名要求调回原籍,以及2016年下期学生的增加(经测算至少增加学生9500名,需配教师480名),同时因全面放开生育二胎产生的新情况需要增加的教师数,则2016-2017学年度全县普通中小学校教师缺员将会超过2500人。还有,由于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必须自办食堂,除聘请工友外,食堂管理挤占了大量教师编制;一些乡镇中心幼儿园,名义上是公办,但没有核定幼师编制,中心学校安排了一些教师从事幼儿园管理,挤占了中小学教师编制;全县学校安保人员按相关文件标准应配300多人,但县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只统一聘请了197人,没有统一配置保安的学校只得抽调教师从事安保工作,挤占了教师编制。近几年招聘的年轻教师,85%以上是女性,又临生育高峰,休产假人员多,打乱了学校教师配置格局,被迫聘请临时教师。所有这些,使原本缺编的学校雪上加霜,加剧了教师编制的缺口。到目前为止,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有临聘人员1736人,其中代课教师680多人。临聘人员既大量挤占了学校公用经费,增加了办学成本,又由于用工不规范,90%以上没有缴纳“五险一金”,长此以往,留下了巨大隐患。

四是教师待遇偏低,普遍缺乏职业幸福感。据调查,全县教师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为3500元左右,年轻教师月工资不足3000元,除去生活开支和赡养老人、抚养小孩费用外,基本上没有结余,如果想买房、买车,不工作大半辈子很难如愿以偿。而一个普通农民工,月收入6000-10000元,只要打工5-6年就可以建一栋漂亮的房子。通过对比,教师群体普遍认为工资偏低。这也是教师队伍难于稳定的重要原因。

五是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新补充教师性别结构严重失衡。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基本不能按学科要求配置专任教师,音、体、美、信息技术等科目的合格教师基本没有,农村学校的这些课程基本上只开了课,但没有专业教师上课。近年来,无论是招聘特岗教师,还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甚至包括定向培养的教师,女性占90%以上,男性不足10%,陈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六是教师专业素质不高,继续教育不够,难堪重任。目前,我县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偏低,最主要的是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很难适应现代素质教育的需要。我县目前小学教师队伍的主力军仍然是七八十年代招聘进来的民办教师。在小学教师中,真正持有师范类原始文凭的只有1300多人,其余除去特岗教师外大多都是转正的民办教师、复退伍军人、招工顶员以及职工安置的。这些教师绝大部分年龄大,知识层次低,知识更新少,知识结构窄,教学手段落后,离合格教师还存在很大差距。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还很不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县级培训经费有限,培训团队素质不高,力量有限;二是大部分老教师参培积极性不高;三是参培时工学矛盾突出;四是教师的准入门槛比较低,新教师素质能力不高,造成了培训工作的极大困难;五是各级培训没有统一的规划,常常造成培训资源的极大浪费。

针对上述问题,近几年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 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1、实施农村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农村教师是我县农村学校补充师资的最佳途径,其生源文化基础较好,家庭相对贫困,籍贯为新化,相对安心于新化教育工作。2006年以来,我县实施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并逐年加大培养力度。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105名;2011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154名、幼儿园教师50名;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159名、幼儿园教师20名;2013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175名、幼儿园教师15名;2014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199名、幼儿园教师20名;2015年定向培养农村初中小学教师220名;2016年经县人民政府申报、省教育厅核准计划定向培养农村初中小学教师180名。

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计划。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2010年申报特岗计划300名,实际招聘特岗教师243名;2011年申报特岗计划300名,实际招聘特岗教师234名; 2012年申报特岗计划380名,实际招聘特岗教师273名;2013年申报特岗计划320名,实际招聘特岗教师188名;2014年申报特岗计划350名,实际招聘特岗教师174名;2015年申报特岗计划300名,实际招聘特岗教师161名;2016年申报特岗计划350名,教育部特岗办核定计划255名。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5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9名、农村中小学教师127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209名;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聘教师46名,另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6名;2016年正在争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0名,但目前编制部门只批准招聘80名。

4、做好异地教师调入县内学校任教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县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着力建设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切实为我县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等文件精神,经2015年第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出台了《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异地教师调入县内学校任教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15〕110号),本土(原籍新化)在异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和夫妻一方在新化工作、另一方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只要符合调入条件,即可办理调入手续。目前,已有31名教师办理了调入手续。

(二)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和绩效工资,逐步提高教师待遇

1、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湘发〔2013〕3号)文件中关于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的精神,我县制定了《新化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实施方案》,并将人才津贴落实到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域面积广、条件差别大的实际,将全县乡镇划分为不同类别和等次。以县城为中心,按距离远近共划分为四类,采取分类分标准津贴总额打包的方式将资金分配到各乡镇。2013年度省财政拨付我县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1820万元,县财政对照配套1213.3万元,共计3033.3万元。2013年我县实际享受人才津贴的学校有492所,享受津贴的教师有6176人,发放津贴总额为3025.26426万元。2014年度省财政拨付我县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1998万元,县财政对照配套1232万元,共计3230万元。我们原则上按2013年人才津贴实施方案确定的享受范围和发放标准不变,但对学生在100人以下的偏远教学点在其原有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2014年我县实际享受人数有6054人,发津贴总金额为3201.7058万元。具体来说,在农村中小学工作的教师,最低可以享受人才津贴300元/月,最多可以享受人才津贴850元/月。2015年我县人才津贴资金总额3366.3299万元,目前正在发放1-8月份的人才津贴。

2、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职工人平绩效工资总量:2009年度为7276元/人年;2010年度为7889元/人年;2011年度为9896元/人年;2012年度为13305元/人年;2013年度为16300元/人年;2014年度为21302元/人年;2015年度为21000元/人年;2016年度为21000元/人年。

3、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起,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最低200元/月,最高500元/月,在边远乡镇工作的还可增加100元/月。具体到每个教师,则根据其工作年限来确定。2015年12月底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乡镇公办教师全部办理了乡镇工作补贴申报审核手续,并按人平200元/月预发到了1—6月份;2016年3月按政策补办了未入编特岗教师2015年度乡镇工作补贴申报审核手续;2016年5月正在办理2016年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的申报审核手续(含未入编特岗教师)。

(三)建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和定期支教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建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湘发〔2010〕15号)、《湖南省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指导意见》(湘教发〔2012〕17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实施意见》(娄政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制订了《新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规定:“原则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现任教学工作满10年的教师应列为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原则上为交流对象的10%左右;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每一届5年)的校长必须进行交流,其他校级领导参照执行。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不满6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以及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原则上不参与交流。因病、孕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不纳入当年度交流对象。”目前,第一批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教师交流已基本到位,但完全按要求落实到位存在阻力,不少校长教师在本地工作,住房在本地,妻子儿女在身边,交流后生活确实不方便。

2、建立完善教师定期支教制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撑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3〕559号),2014年8月底已由岳阳市派出70名教师来我县农村学校支教。我县按照“安全保障要可靠,交通出行要方便,餐宿条件要舒适”的原则,将70名支教教师全部安排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原管区所在地学校,同时要求所有受援学校为支教教师安排好整洁、舒适、安全的住房,准备好必需的办公用品(如办公桌等)和生活用品(包括床、床上用品、垫被、盖被、脸盆、水桶、炊具等)。同时,各乡镇从中心学校和中心小学安排了一批教师到边远山区学校(含教学点)支教。

(四)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近三年,我县选派参加国家级培训310人,其中特岗教师培训国培计划174人,“现代与经典”17、19届全国教学观摩会82人,影响中国�全国十大课改名校高效课堂精彩展示活动暨重庆市著名初中、高中学校“卓越课堂”大型展示活动参培54人;选派参加省级培训767人,其中送教到县培训659人,李镇西心灵教育与德育教学班主任培训108人;选派参加市级培训7015人,其中教师基本功新修炼全员培训6785人,书法教师骨干培训230人;组织参加县级培训10409人,其中县级骨干教师培训141人,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6553人,特岗教师入职培训452人,特岗教师特岗培训420人,教学技能培训120人,书法教师骨干培训102人,新招教师培训212人,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90人,初中毕业班学科教师培训1942人,中小学国防教育教官培训41人,初中教师适岗培训336人。

目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精准扶贫,我县正在制定《新化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这一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为我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新化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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